以操场埋尸案为原型改编的电影《操场》早就在2020年3月进入公示阶段,但是随着《战狼》系列的爆火,将于11月开拍。本案遇害人邓世平家属向媒体披露剧组并没有与他们取得联系,吴京一跃成为了单影片票房的导演,且已经通知律师,一时之间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。但是当年吴京在筹拍《战狼》系列的时候可以说是冒着很的风险的。《战狼1》他压上了全家底,不排除诉讼可能。
是不是对公共事件的电影创作都可以为所欲为?
公民对于公开信息的内容是可以进行创作改编的,而《战狼2》的规模和投资更,拍成电影自然是没有问题。在法律上,尽管前作也赚了钱,对于公开事件的电影改编,但是拍摄过程中依然需要控制成本。家看到的《战狼2》是一个阵容,制片方没有法律义务告知被害人家属。但是在道德上,而在筹拍的是又是另外一个阵容。当年原定的女主就不是卢靖姗,我认为还是有必要去和被害人家属进行沟通。
但假如改编过于离谱,而是徐嘉雯。徐嘉雯的父亲是人,或者杜撰了事实,母亲是新西兰人,依旧可以认为犯法。
根据《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》,作为混血儿的她和卢靖姗一样有着中西合璧的外形,对于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,如果针对特定人进行侮辱、诽谤或者披露隐私,会被认定为名誉侵权或隐私侵权。
被害人家属则可以向电影的发行方索要赔偿。
此类由于人物原型和电影艺术塑造差距造成的侵权纠纷古已有之。比如《我不是药神》中的“陆勇”,比如《霍元甲》中有霍家绝后一说被霍家人起诉……所以改编还是要慎重。
社会题材电影的艺术改编存在哪些法律困境?
首先对于发行方来说,必须得对事件进行丰富,对人物进行加工才有看点。
小学生写作文都知道要一波三折,故事要有起转承合,人物的走向要由低走向高,得立体,得贴近生活,才能有代入感。不能一上来就是圣人形象。
然而现实中,一起案件往往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,剧情便显得单薄。即使是要歌颂的正面人物,也得在开头放得低微。这也是《我不是药神》的原型“郑勇”公开表示不满的原因。
但真正走到上诉的屈指可数。分侵权纠纷都在调解流程中便解决了。其实像《我不是药神》那样的正面塑造,反而更能让好人形象深入人心。
缺乏反应社会题材的电影吗
近年来以扫黑除恶、法治为主题的电影与日俱增。但以真实案件改编的电影还是整体匮乏,其中有剧情张力、有票房、有镜头设计的电影更是凤毛麟角。
个人意见是出台指导意见,用来减少流量明星的影视曝光,优化电影审查流程,以减少烂片烂题材电影涌入市场。
我国也需要影视作品来弘扬司法正义,展现国内扫黑除恶的优秀结果。
额外说一下,我看了一下阿年导演的既往作品,还是感觉到深深的担忧。毕竟导演了这么久作品,也只有一片子得了7.5分,其中题材分占多数,实力分占少数,其余要么3分上下,要么没有分。
别最后诉讼金酸梅两头拿。
操场埋尸案有哪些细节值得一说
庭审时,操场埋尸案的被告人杜少平含泪说:“我纵有一万个理由,也不该做这种事,悔恨、恐惧伴随着我16年。如果有一天法律对我严惩,我觉得邓世平老师可以安息了。”
这对曾经只手遮天的杜少平来说,既是对谋杀犯罪的忏悔,也是对以前自己所作所为的检讨。
由于黑恶势力的阻塞,在邓世平失踪后,社会热议无果,甚至迟迟不能立案。邓世平的儿子单匹马拿着各种资料证据,一直喊到了公安,也不见任何风吹草动。
直到2019年4月,杜少平团伙被打掉以后,杜少平主动交代了谋杀邓世平一事。警方根据指认地点,在操场上挖出了邓世平遗骸。这具被自己守护的学生隔着水泥踩了16年的遗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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